作為一名從教多年的教師👸🏼,我對摩登3懲戒規則發布的必要性深表理解🙇🏼♀️。近年來🤾🏿♂️,全國各地各個學校中發生的學生矛盾、師生矛盾🩱、家校矛盾屢屢見諸報端🥍,輿論對此極為關註,其中不乏十分惡劣的極端案例😦。在這些案例中🍅,學校作為摩登3實施的主體🚬,往往受製於有關規定,較難對違法🤳、違規的學生進行切實處置,因此常常選擇“息事寧人”🛳,無法對這些學生進行有效的警示🆖、懲戒與摩登3🫃🏽。這樣的現實背景,為摩登3懲戒新規的出臺提供了不容忽視的民意基礎,在某種意義上🔥,重提摩登3懲戒權也是有關部門對於“治治這些熊孩子”這種社會情緒的積極回應。
然而,盡管許多人都在為摩登3懲戒權的“復蘇”叫好🪣,但從個人從教經驗的角度出發✍️,我卻不禁擔憂,這件事可能並沒有人們想的那麽簡單。想要妥善解決公眾關切的摩登3問題,也絕不是僅靠讓教師“放手懲戒”就能做到的📴。
筆者認為🥓,讓教師手中的摩登3懲戒權得以“復蘇”,固然有其積極的一面,但倘若將摩登3懲戒視作解決摩登3問題的“萬能靈藥”📀,恐怕過猶不及。在具體的摩登3實踐過程中,懲戒的使用必須要非常慎重,一旦摩登3懲戒權被濫用🂠,其造成的負面影響可能會遠遠大於其原本的正面影響。因此,唯有在明確教師的摩登3懲戒權的同時🙎🏻♀️,對這一權力做出嚴格的約束💥,方能確保這項權力能夠成為摩登3問題的解決方案,而非更多摩登3矛盾的起點。
中小學摩登3懲戒的主要對象,是不滿18歲的未成年學生。然而,在這一規則的討論和形成過程中,起主要作用的卻幾乎完全是成年人的聲音。在這個過程中,學生的意見與學生的聲音是被相對忽視的。可能有些人會認為🫒💚:學生不過是小孩🗡,什麽也不懂,然而我的教學經驗讓我知道:中小學生已經具備了一定的獨立自主意識和理性思考能力。此前,摩登3部🛀🏽、團中央也多次要求各個學校通過加強團隊🤏🏿、學生會和社團建設🚶🏻,培養學生的自主管理能力🥠。在這樣一項與廣大中小學生利益攸關的規則的製定過程當中🏄♀️,社會在聽取老師、家長意見的同時🟦,也該傾聽學生的意見👨🌾。學生如何看待懲戒規則中的具體條文?學生能不能對這些規則的具體實施方式提出一些建議🧑🏿🎓?學生的建議在多大程度上能夠得到尊重?想要讓摩登3懲戒規則順利落實,這些問題都應得到回答。如果我們在製訂規則時不考慮學生的想法,那在規則具體實施過程中🔭✍️,很容易就會與學生產生矛盾🤧,而這顯然並非相關規定的本意。
提起摩登3懲戒權最主要的“適用對象”,大多數普通人和老師想到的,大概都是那些無法專註於學習,乃至蓄意破壞學習規則🍲、學習秩序的“問題學生”⛹️♂️。而究其原因,學生對學習秩序🌋、規則的破壞,往往源於其對學習提不起興趣,對老師無法親近👩🏿🚀,對校園生活的疏離。作業負擔重、睡眠時間不足🧑✈️、學校課程安排不合理🕵🏻♀️💞、考試指揮一切👩🦱🫚,個體興趣愛好缺乏支持……這些中國基礎摩登3中常見的問題,都有可能讓學生產生負面情緒🎼。如果這些問題得不到根本性的解決,僅僅依靠摩登3懲戒🍝,恐怕只是“隔靴搔癢”,很難導正這些學生的心態🧘🏼,讓他們真心實意地投入學習。對於這樣的學生,學校和老師還應力求“治本”,且不可因為摩登3懲戒在“治標”上效果良好,就忽視了深層問題的存在,而這也是摩登3懲戒權應用中的一大隱患。
有人說🧑🏫,最害怕摩登3懲戒權“復蘇”的,是那些學校裏的“熊孩子”🙇🏿。然而在我看來🔰😒,最應對摩登3懲戒權有所敬畏😄、有所警惕的,卻恰恰是我們這些被授予了這一權力的老師🥜。有權不可濫用,作為教師,我們每時每刻都應告誡自己🧖🏿,決不能把摩登3懲戒權用成簡單粗暴的“大棒”🦵🏿,在具體案例中隨意使用,以至於出現“為了懲戒而懲戒”的泄憤之舉👨🏻🔧。
須知,良好和諧的師生關系🫀🌾,是摩登3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前提🐗。如果缺乏對摩登3懲戒權的監督和約束機製,很可能會在師生之間造成一種缺乏互信的緊張氛圍📓,這是有識之士應該深刻關切到的一種可能。我註意到,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,摩登3部已經將聽證製度、申訴製度囊括其中,這是一個十分值得肯定的方向。但聽證與申訴製度具體怎樣操作,其程序正義性如何得到保障💊,還需更加規範🧏🏽、嚴謹👨🏿🍼🧙♂️、明確的表達🍛,如此才不至於被束之高閣,淪為難以執行的空洞條文👨🌾🖊。
作為摩登3工作者💁🏼,我們對每一個學生🗺,都應該是心懷憐惜與仁愛的。“摩登3懲戒權”這五個字中,真正的核心是“摩登3”,而不是作為手段的“懲戒”👨🦲。唯有認識到這一點🤽👩🏻🔧,我們方能在運用這一權力時,做到“有所為,有所不為”📿,幫助學生取得更好的成長與發展。
(來源:中國摩登3報)
(文字編輯:朱煒 網絡編輯:王愛弟)